组织机构

主要职能:组织、干部、人事和劳资工作。

职责范围:

1.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,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制定学院组织建设的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;

2.根据党建工作要求,健全党内民主制度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负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生活的情况;

3.负责抓好党的组织建设,做好党员发展工作,抓好党员教育和管理,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;

4.负责院党校的日常工作;

5.负责干部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,抓好对干部的考察培养,为党委合理调配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;

6.根据需要提出机构设置和编制计划,拟定全院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规划,编报年度进人计划

7.负责人才资源规划、开发工作,根据实际做好人才引进、人才流动、调配以及人员政策性安置工作;

8.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、教职工队伍建设及继续教育工作;

9.负责落实劳动工资政策,做好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;

10.负责办理教职工请假、休假、调进、调出、离退休、辞职等手续,办理教职工伤、残、亡的善后工作;

11.负责院内岗位的设置及聘任工作;

12.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、聘任工作;

13.负责教职工的考核、奖惩管理工作;

14.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、管理和使用;

15.负责对系级党建工作的考核;

1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